其他账号登录: 注册 登录

澄迈县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

搜索
国家质量基础设施

国家质量基础设施(National Quality Infrastructure,简称NQI)是一国经济发展的基础。是由计量、标准、合格评定(包括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组成的体系。既包括法律法规体系、管理体系等软件,也包括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实验室等硬件,是一个具有战略性、系统性、复杂性、技术性、服务性等多重属性的体系。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时期,NQI既是推进质量强国战略的技术支撑,也是确保质量和民生改善的基石。

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NQI)体系建设中,计量、标准和合格评定(主要包括认证、检验和试验)形成完整的技术链条,构成质量保证体系:

1、测量是标准和合格评定的基础;

2、标准是合格评定的基础,是测量的重要价值;

3、合格评定(认可、检验和试验)是提高测量可追溯性和标准实施水平的重要手段。

2005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和世界贸易组织(WTO)在《出口战略创新》中首次提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National Quality Infrastructure,简称NQI)。

2006年,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正式提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概念,将计量、标准化、合格评定(主要包含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并称为国家质量基础的三大支柱,其中,计量是基准,是控制质量的基础,标准是依据,用以引领质量提升,合格评定是手段,控制质量并建立质量信任,三者构成一条完整的链条,是保护消费者权利、提高企业生产力和质量、保护环境、维护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要技术手段,能够有效支撑国际贸易和可持续发展。

2012111日,国务院召开的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常务会议强调: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是合格评定的主要内容)是质量基础工作,必须予以加强

2013年,世界银行提出了建设国家质量基础的公共干预理论,认为国家质量基础适用于所有产品和服务。

2016111日至12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支树平局长在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上用了大量篇幅专门阐述NQI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技部也以专栏形式首次将NQI纳入《国家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

2017年,经过国际计量局(BIPM)、国际认可论坛(IAF)、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贸易中心(ITC)、国际电信联盟(ITU)、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联合国欧洲经济署(UNECE)、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等10个国际机构共同研究,在2018年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发布的《质量政策——技术指南》一书中提出了新的质量基础设施定义。指出,质量基础设施是由支持与提升产品、服务和过程的质量、安全和环保所需的组织与政策、相关法律法规框架和实践构成的体系。

质量基础设施体系涉及消费者、企业、质量基础设施服务、质量基础设施公共机构、政府治理五个方面。

质量基础设施体系依赖于计量、标准、认可、合格评定和市场监督。政府治理表现为市场监督,之外,体现为5大技术要素(计量、标准、认可、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被从之前的合格评定中单独列出,与计量、标准共同承担公共机构的角色。合格评定(主要包含检验检测、认证)则以第三方的姿态服务于企业,最终使消费者受益。

20181130日,国际质量基础设施网络(INetQI)在瑞士日内瓦举行成立会议,标志着国际质量基础设施网络正式诞生。

我国《计量法》、《标准化法》、《认证认可条例》为NQI的体系化建设和高效率运行提供了周全的法制保障。

至今,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概念已为国际社会广泛接受。

国家质量基础设施(NQI)是一套体系,这一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发展需要法制保障。联合国工发组织(UNIDO)相关文件认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的典型立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标准法(Standards Act)。标准法规定了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发布,及其法律地位以及如何在国家其他立法中引用国家标准。如果属于公共部门,该法则可以规定建立国家标准机构,规定其治理、责任、活动和财务内容。

-计量法(Metrology Act)。计量法规定了国际单位制度,即所谓的SI制度,以及国家计量标准的建立和维护。计量法还应规定建立国家测量机构,及其治理、责任、活动和财务内容。

法制计量法(LegalMetrology Act)。法制计量法规定了对贸易、健康服务、环境控制和执法等方面的测量设备的控制权,其中包括对消费品预包装的要求。法制计量法还应规定设立法制计量部门,及其治理、责任、活动和财务内容。

认可法(AccreditationAct)。认可法规定了使用认可作为表示合格评定服务提供者技术能力的主要手段,不仅适用于产品,而且还适用于整个社会所需的服务。例如,医学或病理学实验室。认可法还应规定设立国家认可组织


(如果没有,则指定区域或其他国家的机构为事实上的国家机构),及其治理、责任、活动和财务内容。

——技术法规框架法(Technical Regulation Framework Act)。技术法规框架法规定了按照WTO/TBT协定(和经济合作组织相应规定),所有主管部门及其机构以商定方式制定和发布技术法规。技术法规框架法应包含预先进行影响力评估的指导意见,以确定制定技术法规的有效性、引用有技术要求的标准、首选的合格评定方法、监管机构的责任和制裁的实施。技术法规框架法还可以规定设立高级别监督机构,以协调不同政府部门和NQI机构的所有技术监管活动,以确保技术法规框架法符合WTO/TBT协定(和经济合作组织相应规定)。


上述立法在我国主要体现为《计量法》、《标准化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目前,我国NQI法律体系还不完善,相关立法内容也不甚科学合理,还难以为NQI的体系化建设和高效率运行提供周全的法制保障。UNIDO的这一国际示范文件是发达国家NQI立法的经验总结,也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完善NQI立法的重要参考。我们要全面审查现有NQI立法中的缺失和不足,汲取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促进政府与市场之间良好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的法制建设,为NQI体系的现代化和国际化提供法律依据。